学院各部门:
为高质量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,确保学院房屋基础设施的安全久用,本着“精准服务、保障有力”的服务意识,按工作安排对房屋破损情况进行维修统计。
为避免出现维修漏报现象,使此项工作做到详实准确、科学合理。请学院各部门结合各自负责区域实际情况,自检自查,将维修需求按附表格式填写,经本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院领导签批后,纸质版于2024年3月11日(周一)下班前报送至后勤管理处房屋管理中心高翔宇处(节能监管平台综合办公室,联系电话:85915773),电子版附件同步发送到高翔宇校内OA邮箱。2023年9月以后领导审批的上报维修申请也需要重新按附表格式填写。
后勤管理处将根据各部门上报维修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维修计划,安排后序维修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后勤管理处
2024年3月3日